为了落实部交通管理局2015年5月下发《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各地交管部门将积极与财政、银行等部门协调配合,落实缴罚网点,为被处罚人提供银行柜台、警务终端自助平台、网上银行和银行终端(POS机等)等缴罚方式。省厅强调,严格实行罚缴分离是湖北省贯彻落实部“四项建设”和深入推进行政管理工作改革,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打造廉洁队伍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各级机关要高度重视,严格纪律,全力实施,我公司研发“交管业务网上支付平台”。
(1)对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缺乏系统、较长期的建设规划,对各地信息系统拓展应用缺乏总体的规划、建设指导和示范应用,对各地信息系统软硬件平台、安全的建设规范要求较少,缺乏前瞻性。
(2)信息关联共享不够,系统间信息关联、跨警种信息共享、外挂软件兼容、跨行业信息共享等不能满足实战需求。核心业务系统间的数据结构标准存在不统一问题,影响了信息共享应用效率。交通管理信息部分内容采集不全或质量不高,无法满足基层业务分析研判要求。缺乏统一的信息传输交换和同步机制,因数据传输不及时影响基层业务的现象普遍存在。与其他警种的信息共享复用和核查较少,无法满足基层业务工作需要。缺少统一的信息系统数据访问规范性要求,影响各地外挂系统规范开发和使用。
(3)系统集成度较低,核心业务系统相互独立,无法满足车管所和基层实际业务工作模式需要,操作麻烦。软件界面不友好,操作使用不方便,部分功能不实用,不爱用、不想用。
(4)缺乏对账监督机制:目前违法解锁都是通过手工对账方式,至于违法当事人到底有没有缴款,我们不得而知,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5)手工对账率高:在省局六合一平台“三率考核”手工对账率就在其中考核指标之一,省局多次表示不提倡手工对账,应该通过有效的外挂系统有监督机制下实现电子对账。
平台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罚没款征管工作,完善交通罚没款收缴方式,提升交通罚没款征缴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国各省均在逐步推行以电子支付代替传统收缴征缴方式,将先进的电子支付手段融入交通罚没管理系统。鉴于目前票款分离的管理模式,支付款项的便捷性显得尤为重要。在执收单位收缴罚没款时,利用电子支付平台完成资金划缴,实现单位开票信息与支付平台电子结算数据的一一对应,高效便捷的完成收缴、核对以及数据管理,电子支付解决方案具有以下作用:
(1)免除被罚款人亲自到银行缴款环节,资金直接划缴至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实现收缴分离,同时实现被罚款人足不出户完成缴款。
(2) 财政端主机根据电子信息自动完成收入记账、分成、划解,加快资金周转,同时提高办公效率;
(3) 充分利用电子支付平台,减轻银行柜台录入工作量,避免因银行录入差错而影响执收单位与财政对账,智能化信息实时同步和自动对账体系有效保障了信息与资金的高度统一;
(4) 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收现风险。随着网络、系统的进一步完善,今后实现移动互联网终端支付模式。
目前我市的交通违法罚没收入支付渠道主要分工行代缴窗口、“交管12123”、易站通等渠道;工行代缴窗口不能实现支付宝支付,而“交管12123”必须让群众下载并完成用户认证才能一条条支付,两种渠道对于群众而言极为不方便;针对该问题提出以下改造和建设方案:
1、改造公众平台,实现扫码支付,并可与后台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发票打印。
2、自建H5罚没收入支付平台,用户可通过驾驶证、决定书号批量缴纳罚没款。
3、建设交通违法罚缴分离监管平台,实现支付宝渠道收费记录查询、统计、单位划账、打印发票等。
4、与银行聚合接口对接实现支付宝扫码支付。
(1)支持支付宝扫码支付
与支付宝对接,实现交通罚没业务支付通过支付宝快捷扫码支付,方面群众。
(2)规范收费,杜绝罚没款资金流失
通过和六合一系统对接(业务受理),通过对受理业务的数据分析,实现收费项目一键生成,不仅大大节省了人力,提高了收费效率,而且保障了收费的真实准确。业务办理全程透明,有据可依。
(3)实现违法处理缴费一窗通办
实现群众违法处理后直接现场支付,无需群众在交管和和银行来回奔波,真正做到违法业务一窗通办。
(4)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工作经济效益
实现互联网电子对账减少收费员的同时,窗口排队的现象也不再出现,也免去了点钞和运钞的工作,财务人员也免去了长期的手工记账方式,降低行政成本的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成效。
(5)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全程监控
实现了交通罚没收入的缴费、解锁、对账全程电子化。收费来源取自六合一系统的受理业务,系统自动计算收费信息,业务办理前需要先到收费系统验证缴款状态,从而达到业务全程电子监控的目的。
(6)提高服务质量
通过对交通违法业务对账外挂系统、银行网银支付系统、交管与银行联网、交管与财政联网,使缴费人能及时、准确、方便地缴纳费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服务可靠率。快速方便地为缴费人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